人才机制

员工录用条件告知书

湖北万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-03-30 26

 因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系以员工的学识、能力、品格、体格、技能均适合其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要为准,为便于您了解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,现特向您出具本告知书,将相关录用条件予以告知和说明。如果您存在如下情形的,视为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,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,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。

(一)伪变造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获奖证书、工作简历和个人信息的;

(二)个人简历、应聘人员登记表所列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(含不完整)的或提供虚假体检信息的;

(三)在试用期满之前,无法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或备齐相关文件的;

(四)患有传染性、精神性、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身体健康条件等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;

(五)试用期内连续缺勤2次或累计缺勤达到3天,迟到早退3次以上或有旷工情况,无故脱岗2次以上的(脱岗是指没有相关审批,不在指定办公区域办公超过1小时);

(六)在试用期内拒绝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考评,以及试用期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;

(七)拒绝接受用人单位下达的工作任务,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工作安排(含加班安排和出差安排);

(八)消极怠工、敷衍了事、不负责任,不能按照所从事岗位的职责完成劳动和工作任务的;

(九)基本常识、基本概念、基本逻辑、工作习惯等问题与岗位要求不匹配,无法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劳动和工作任务的;

(十)进入试用期一个月内,至少有两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助理对本人的工作表现评价较好,并且至少有一名愿意与本人建立师徒关系的;

(十一)新入职6个月以内(强化学习和团队磨合阶段),每月工作日加班少于30小时、双休日加班少于20个小时的;

(十二)无法提供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(离职证明),或者曾经被相关单位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,以及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、期限之内的;

(十三)拖欠其他企业或单位款项物品尚未清偿的;

(十四)通缉在案或被依法被采取拘留、逮捕、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的;

(十五)存在违反劳动合同、劳动纪律、规章制度的行为;

(十六)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况。